“李昌鈺《犯罪現場》:地面上、地面下的屍體與物證,以及水底犯罪現場搜索要點 - The News Lens…”
李昌鈺《犯罪現場》:地面上、地面下的屍體與物證,以及水底犯罪現場搜索要點 -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Source 文:李昌鈺(Henry C. Lee)、提姆西・龐巴(Timothy M. Palmbach)、瑪琍琳・米勒(Marilyn T. Miller) 地面上的屍體與物證 幸運的是大部分的屍體與證物都位在地面上,而這是最快與最容易處理證物的方法。在處理這類屍體或證物時必須遵守一些注意事項,遵循這些既定的步驟可以提高發現證物的機會。 既是犯罪現場,則現場範圍必須確定,由於不容易知道確實的現場大小,因此最初的範圍必須盡量放大,其中必須畫出兩種範圍:核心區域,如緊臨屍體的區域,與延伸區域,即可能含有其他證物的鄰近區域。這些區域一旦確定,就可以決定勘察人員可以出入的路線,這個路線應避開明顯的路徑,因這些通常是犯罪者走的路線,很可能含有腳印或血跡證物。 現場紀錄必須徹底而循序漸進,當清除樹叢或殘渣時,搜索步驟必須停止,應進行現場紀錄:攝影、錄影與測繪。攝錄影時必須注意方位,如前所述,必須攝入現場中的參考點。 在核心區域,所有的植物與天然殘渣均應清除,照片9.4為戶外現場清除區域的例子。所有的植物都必須鋸到離地面1/2至3/4英寸,裝袋後移到指揮所搜尋證物,並保留植物樣本,這些樣本在檢驗嫌犯的鞋子、衣服或車輛時,可作為控制樣品。以最近發展的DNA鑑定法,特別是複製片段長度多型(amplified fragment length polymorphism, AFLP)技術,植 物檢體可以個化到像人類DNA一樣,可用來比對不同的植物樣本,研判是否來自同源。目前這項科技還未應用在實例上,因為還要繼續驗證有效性與建立DNA資料庫供統計分析。 確保現場都經過徹底搜索的有效方法是把現場劃分成許多小格子,在涵蓋核心區域的周圍以繩索隔成小格子,除了搜索方便外,這種小格子也有測量作用。 Photo Credit: 商周出版 照片9.4:在警察與嫌犯發生槍戰的叢林地區,勘察人員清除這裡所有的植物,以進行徹底搜索。 整個區域必須以金屬探測器偵測過,所有有反應的地點都應以旗子標示,其後再以鏟子挖掘,應記錄挖到物品的深度。一旦挖到金屬物品並移走後,還要以金屬探測器再檢查一次,確定是否還有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