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民間國安智庫/強化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防護,加重刑罰就夠了嗎? - 報導者 The Reporter”
民間國安智庫/強化國家關鍵基礎設施防護,加重刑罰就夠了嗎? - 報導者 The Reporter Source 日前,立法院 三讀通過 涉及22項法律案之「強化關鍵基礎設施保護法案」。此修正案原先由行政院邀集經濟部、衛福部、金管會等8個部會草擬,各項採取相同的立法模式,區分實體及虛擬設施之破壞樣態,對破壞關鍵基礎設施行為者,一律施以刑罰。這次修法只採取事後刑罰之制裁手段,不包含任何事前或事後的行政管制配套措施,但這樣的作法真的足以保護關鍵基礎設施嗎? 關鍵基礎設施(Critical Infrastructure, CI)是國家與社會順暢運作的重要基石,也是維護國家平時與戰時安全的樞紐所在。這些設施支持國家功能運行,如國防、能源、電力、供水、運輸物流、緊急服務系統等,橫跨實體虛擬設施,上至衛星,下至海底電纜,一旦關鍵基礎設施失能,無論肇因於天然災害、人為疏失、恐怖攻擊或(準)軍事行動,都可能對社會穩定與國家安全造成嚴重衝擊。 然而,近年來,我國關鍵基礎設施發生事故的例子可說是不勝枚舉,例如, 馬祖海纜兩度斷纜事件 造成的通訊中斷、興達電廠 因人為因素導致的全台大停電 、桃園機場第二航廈 因電纜遭剪斷發生大停電 ;又如去年(2022)美國國會眾議院議長 裴洛西(Nancy Pelosi)訪台 期間,總統府、外交部、國防部等政府機關網站陸續遭分散式阻斷服務(Distributed Denial-of-service, DDoS) 攻擊 ,台鐵電子看板螢幕亦遭駭客入侵等,罄竹難書。 由於地緣政治緊張,國際局勢升溫,自從21世紀以來,包含美國、歐盟、澳洲及我國鄰近的韓國等,紛紛把「關鍵基礎設施防護」(Critical Infrastructure Protection, CIP)列為優先推動的國家政策,並加速立法來識別、檢測、阻止及制裁對國家關鍵基礎設施的威脅和危害。 我國此次修法注意到了保護關鍵基礎設施之重要性,向前邁進一步,固然值得肯定,但刑罰不足以自行,有效的CIP重點應該在於事前與事後完整的風險控管,運用行政與刑罰等不同管制手段達成通盤防禦效果。然而我國此次CIP修法劃地自限,僅片面仰賴事後刑罰手段,顯然不足以達成防護目的。 保護關鍵基礎設施,歐美怎麼做? 簡言之,參照歐美立法先例,CIP立法有三個步驟與課題: 1.盤點關鍵基礎設施:哪些設施列入受保護標的範圍? 2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