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店面登記在兒子名下 媳婦嗆「收租是權利」有理?專業律師打臉了 - 其他 - 旺得富理財網”

一名網友在「匿名公社」轉發,指出有位媳婦婚後與公婆同住,不用支付房租、水電,也不用給孝親費,但生了小孩後,她憂心老公每月5萬的薪水太少,無意中得知公婆的透天厝和店面都登記在老公名下,因此向公婆提出每月10萬租金給老公,再由老公給公婆孝親費。不料公婆聽到後卻大怒,還揚言要把1家3口趕出去,網友聽完一面倒力挺公婆,直言「臉皮有夠厚!」

該媳婦認為,既然房子登記在老公名下,收租金就是老公的「權利」,不解公婆既然花不完10萬元,為何不願意補貼?更沒想到的是,老公也不支持她的想法。

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在臉書表示,公婆把店面登記在先生名下,那麼租金應該歸誰所有?這件事應該可從3個角度來看:

首先,媳婦不太適合這樣做。蘇家宏說,她是媳婦,房子也不是登記在她的名下,這間店面是公婆出錢,雖然登記在丈夫名下,依照夫妻財產關係,她在法律上沒有權利說任何話,也不能代替丈夫處理名下財產,似乎是把配偶的法律權利看得太大了。

有時候大家會簡化到,只看法律,以為法律登記上是他的就是他的,但人和人之間可能有其他法律外的關係,就像是借名登記法律關係,這些未必能從地政登記上看見!

其次,丈夫的想法跟作為是什麼?蘇家宏說,雖然新聞中說丈夫難以接受太太的想法,但他其實應該要扮演好關鍵角色,畢竟房子登記名義是他。如果這件事情他很清楚是爸媽買的房子,不管是借名登記還是其他法律關係,彼此有講好收租的是爸媽,那麼就該堅定的跟太太說清楚,法律上丈夫並沒有權利、也不宜由媳婦插手管理公婆的財產。

丈夫更不應該跟爸媽說媳婦的想法,這樣會造成婆媳大戰。

最後,媳婦沒權利管到公婆財富狀況。蘇家宏認為,每個人都有管理財務和生活的方法,就像要租房或買買房,10萬元要怎麼用?每個人價值觀和選擇都不同。有時候講太多道理會造成家庭分裂,更何況本來就沒有法律上的權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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